行政许可

看准网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09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28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10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28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08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19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06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19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07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19
决定文书号:
2036221200005
许可内容:
许可
许可机关: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决定日期:
2022-12-19
决定文书号:
FXPX20210108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1年03月19日提出的“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 P20210094 号,有效期自2021年04月06日至2026年04月05日止)。 二、准予“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产生的污水(5.6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环城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淀港河。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奉贤区水务稽查大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许可,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二楼水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许可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21-04-06
决定文书号:
沪奉环保许管﹝2020﹞6号
许可内容:
通过关于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申请的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许可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0-01-03
决定文书号:
FXPX20190206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19年04月04日提出的“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一、同意核发“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P20190177号,有效期自2019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18日止)。二、准予“上海妙逸汽车修理厂”项目产生的污水(20.2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肖翁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肖翁路城镇雨水管道。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奉贤区水务稽查大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二楼水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许可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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