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1、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 2、运营期应在室内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震弹簧和橡皮垫等减震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夜间≤50dB。 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 资源化、减量化及无害化处理,减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贮存场地应达到《一般T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金属板材等边角料应送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4、营运期应在车间设置通风口,加设排风扇并设置粉尘收集装置,使得喷塑等生产工艺产生的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