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特种陶瓷(各类汽车排放尾气净化用陶瓷触媒介质、汽车柴油尾气微粒子陶瓷滤清器(DPF)及汽车汽油尾气微粒子陶瓷滤清器(GPF)等其他产业用介质材料等产业用高性能特种陶瓷新材料和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上述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有房屋租赁。与发动机尾气用氮氧化物传感器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