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际流通物流业务,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包括自营或代理的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为出口加工企业提供代理进出口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私人物品、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后台业务。(危险品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