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于 2021年 12月 30日 ,就 设立 向本机关提出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 事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 第24号)》 第 第36条。 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 许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适用范围: 全国 。 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