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参与编制、修订集团公司环保管理的规章
制 度 ;
2.指导、检查下属子公司/项目部落实排污许可证、定期环境监测及年度执行报告、危险废物 的规范化管理、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环保教育培训、政府环保相关系统填报以及管理工作;
3.监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建设项目的环保的评价预审;
4.对督察中发现的环保隐患、不安全现象组织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改进措施,监督执行
落实完成闭环;
5.协调、指导下属子公司/项目部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参加下属子公司/项目部环
境安全事故(事件)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任职要求:
1.教育背景: 专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化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经验,具备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者优先。
3.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化工生产过程、化工设备、化学品性质及危险性、环境管理制度等相关
专业知识/具有风险评估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环境管理能力。
4.形象/个性特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