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等的巡查和管理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及故障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负责给消防水系统、空调、水电、电梯等维修、保养和强、弱电系统的维修保养;
3.熟悉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的种类分布,掌握各类线路的分布、走向、位置以及其维修保养的方法;
4.负责处理公用设施的抢修及由公用设施引起的突发事故;
5.负责制定检修、维保工作计划,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并对结果负责。
岗位要求:
1.年龄55岁以内;
2.持电工证;
3.熟悉网络、门禁、监控等弱电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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