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销售

直销销售是做什么的?本页面为用户提供了直销销售的岗位职责,以及本职位近些年的薪资待遇情况、就业趋势、招聘趋势、面试经验等信息,综合图表数据多方面解析该职位的热度。
2024-04-19 23:00:00 更新

直销销售简介

岗位职责
定义 直销也可以简称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的,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一种经营销售方式。 世界直销协会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形式 一、是以生产商文化的形式直销。 二、是以经销商文化的形式直销,是以消费来获得利润,此类直销。 产业规模 2012年,除1家直销企业的直销销售为外,其余31家直销企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199.37亿元(以下简称销售额),直销业共计缴税51.7亿元,其中直销企业缴税49.99亿元,直销员缴税1.71亿元。  自2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截至2013年8月 ,中国商务部向37家企业颁发了直销经营许可。 《2015-22年中国直销行业经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9年,中国25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总规模估计超过7亿美元(46亿元人民币)。由于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要求相当严格,许多企业放弃申请直销经营许可,在不受《直销管理条例》约束的情况下,以某种类似于直销的形式开展经营。这种做法损害了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21年,商务部出台相关政策,将直销产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这一调整有利于企业加快产品引进和升级的步伐,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 2011年以来,我国直销行业在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指导下,各企业在21年年底就调整和明确了2011年的发展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各个直销市场。 直销模式从进入中国市场就迎来快速发展步伐,成长迅速,尤其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促使直销行业朝着稳健良性的方向前进。国家始终严厉取缔和打击非法传销,避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对直销的正面宣传和知识普及,社会对直销的认可度也获得了空前的提升,这大大调动了直销人员从事直销的积极性。 未来,中国直销行业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大。首先,从全球GDP方面来看,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就发展规模和速度而言,确定了直销行业未来市场总容量的巨大空间。其次,国家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和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扩大内需方向发展,这必然给直销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 三要素 直销有三方面的要素:远离传销 共建和谐 一是公众消费意识; 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 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 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帐,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 直销就是产品不通过各种商场、超市等传统的公众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而是直接由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组织产品销售的一种营销方式。 直销实际上是最古老的商品销售方式之一。早在远古时期人们进行商品交换之后,首先学会的就是直销。 按现代经济理论的理解 直销实际上是将产品的部分利润从代理商、分销商、广告商处转移给直销员的一种经营形式。直销能有效的实现缩短通路、贴近顾客,将产品快速送到顾客手中,加快资本运作。直销也同时更好的将顾客的意见、需求迅速反馈回企业,有助于企业战略的调整和战术的转换。因此直销业态能够迅速崛起成为现代营销的新锐就不足为奇了。 用老百姓的话说 就是生产厂商把产品的销售柜台延伸到了顾客家中。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直销,直接把产品送到有消费需求的顾客的手中。 以取得国家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及合法直销制度为前提,基于互联网,以先进的信息流、资金保障平台和快递物流体系为依托开展的营销渠道。 直销联盟选择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为理论研讨与实践的第一根据地,借用这片直销沃土,引领直销趋势,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思路。 我国现状 拿牌直销公司在电子商务上的运用:与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相比,直销企业以及大批“准”直销企业,对互联网开展直销情有独钟。直销企业热衷互联网网络运作直销的最重要的理由是:直销企业有大量现成的会员,可以在起步时就彻底解决了电子商务网站最需要的会员数据问题。 分类 第一类:狭义直销(Direct Selling) 所谓狭义直销就是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 单层直销有2%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单层次直销即介绍提成模式,例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的经纪人都是无工资的,靠自己人际关系销售产品并获得提成,但开发的顾客没有成为销售人员,没形成层级结构,因此这是合法的。 多层直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级直销商,他则成为上线直销商,上级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级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解释:直销员开发出的顾客又能成为销售人员,组成了一个层次网络,从而实现团队计酬)。 第二类:多层次直销(Direct Marketing)、 这种模式也叫多层次直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资讯传递给消费者。多层次直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优势: 》 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 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 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 》 销售主动性。由于直销更多需用直销人员的主动推荐、演示、讲解,销售能力越强,销售额就越大。 》 服务便利性。由直销人员提供的送货上门服务,提供了另一种给消费者便利的高品质产品的销售渠道。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劣势 》 产品局限性。每个直销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产品,但一般品牌单一。 》 直销是销售的分支结构,直销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服务。 ●上世纪8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199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1997年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美乐家等1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夏方军在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相关分析 直销的魅力分析 传销只不过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一些利益熏心的人用没有实质价值的产品套上直销的营销模式,让直销行业混乱。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直销的魅力之一:双赢体制的贯彻。 当今的市场已经演变成一个买方市场。一个生产型企业要成功,必须抓住两点:研发和市场。市场离开研发就失去了基础,研发离开了市场就失去了翅膀,而要做好市场,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员工,如何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认同感是营销学的一个重要课题。双赢体制就是所有解决方案的一个共同理论基础。 所谓双赢体制其实很简单:将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荣辱共存。原理虽然很简单,但具体形式却有很多种,效果也相去甚远。在销售领域,公司的立场当然是希望能扩大市场,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为了促使每一位员工也能以此为奋斗目标,根据双赢体制,就应该将销售人员的待遇和其销售业绩联系起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一些制度上和执行上的缺陷,使这一方法在效果上大打折扣。不同分销方式的区别就在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途径,而直销体制应该是其中对双赢体制贯彻的较好的一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 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行业前景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全面导入,规范的直销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外多年的市场经济成熟状态可以看到,当前中国政府也正式遵循国际准则,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该领域的市场,而且已经在着手对该领域进行更加有效的立法准备。 直销员是一种正当的职业。 到了1993年时,直销公司从数量上讲已经比较多,直销公司的制度也更是五花八门。关于这个时期,中国的直销理论研究者们把它称为泛滥无序期。也就是在这个时期,“非法传销”愈演愈烈。随着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不断宣传,直销也被蒙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难以还原其本来面目。 直销最初产生于美国5年代,当时由于贫富差距太大,许多穷人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个研究生发明了直销业,让穷人从事这种职业,让富人消费商品。很快,许多企业滞胀的产品有了销路,萧条的市场有了生机,同时,许多穷人改变了命运,加入到富人的行列中。这种崭新的营销方式很快盛行起来。 关于直销,世界直销协会的定义是这样闸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的行销。 我们知道,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是这样的:厂家—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批发商—商店—消费者,这其中每个环节都需要管理费用,如:工人、工资、运输经费、厂房水电费,随着每一个环节的增加,产品的价格也越高,而且销售过程中还需要广告费,这些费用最后都由消费者承担,到达消费者手中时,一块钱成本的产品价格可能达到六、七块钱。这样,造成消费者或厂家的利益受损。象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请郭富城做广告的所有费用,同时假货的出现,三角债问题也危害着企业的命运,而直销却省去了诸多不利因素。直销则把中间的流程缩短了,是由工厂—直销商—消费者,产品由工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省去了层层中间商,只剩下一个直销商。这样不但把产品的价格降低了,也使直销商获得了更大的销售利润,这对厂家、直销商、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层次区分 直销有单层次和多层次(MLM) 关于MLM(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ULTI-LEVEL MARKETING),在美国已经有五十年历史了。并且到现在已经是最为高级的宣传方式和营销方式。也是美国近乎于所有大学都在讲授“网络营销学”。在我们这个国度里,MLM发展在2世纪末就出现了偏差。这是历史原因。多层次直销公司,截止到2013年2月份,在中国拿牌的直销公司有33家。同时,直销公司的业绩在成倍数的增长。多层次直销必然是销售模式的趋势,受到大多企业的青睐。 MLM作为激励每一个人(不管是客户还是员工)去宣传母公司的一种方式或者手段。这样的做法,应该使得母公司要比传统的客户关系更加贴近于客户。MLM也扩充了母公司直接把握客户的能力,而不再依赖于代理商及各级分销商。这样会使主公司前所未有的离客户这么近,这代表公司将更有精力去研发产品,更有实力去做市场竞争而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尽可能的减少假货冲击市场的威胁。当然,不可否认MLM的发展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品推广进程。 其他模式 这就是基于直销模式的“贯通式”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的基本的操作模型。 比较以往三种电子商务模式而言,贯通式电子商务模式有四个不同之处: 》 在A阶段,采取的是第三方集中采购的模式,是多个B的集合概念。 》 在B阶段,采取的是第三方物流方式与落地网站相结合的方式,将直销体系中的零售概念店还原成配送站和终端仓储,并附加综合服务功能。 》 在C阶段,采取的是人际分销方式,这是充分发挥直销人员作用的关键点。 》 D与C之间的转化,将产生互联网、人际销售网的双重倍增效应。 那么,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合法经营,在比较健康的直销企业的基础上,进行真正的电子商务改造,使之成为货真价实的电子商务企业,实现个人、企业、社会的共赢与和谐?如何将贯通式电子商务模式落实到操作层面上?我想,这很复杂也很简单。复杂在于其基底和背景的动荡和复杂,简单就在于是否能够按照规律和规则办事,是否愿意付出努力和成本。 发展形势 传统直销公司的发展形势 我们来看看世界上几大传统直销公司的发展形势。 A公司97年全球营业额做到7亿美金,到了2年只剩下38亿美金,24年62亿美金,但中国贡献了一半的业绩。 N公司93年做到1亿美金,可是到了24年开了3多个国家业绩还是1亿美金左右。 F公司曾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直销公司,可是近几年业绩跌到前十名不到。 H公司在很多国家业绩也是平平。 这些直销巨头在海外的业绩都没多大的增长,甚至大幅度下滑,这说明了什么呢?是因为这些公司不行了吗?是她们老了吗?我认为不是。真正的问题是在于传统直销。是传统直销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 在发达国家,人们已经厌倦直销了。当有人被邀约出来聊聊时,人们会很警惕的问:“你是找我谈保险,还是找我谈直销,还是要找我借钱?” 传统直销 据《中国直销行业产品市场深度调研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未来最大的行销趋势已经不是传统直销了。直销是传道销售者的事业,是把销售者变成利润的分配者。而未来的最大的行销趋势是传道消费者的事业,是把消费者变成永远的利润分配者。 哲学博士唐佩伯斯与马莎罗杰斯(Don Peppers&Martha Rogers)两人合作出版的革命性的商业著作《一对一的未来:一次一个顾客地建造关系》提出的一对一行销观念中,包含了以下几点:顾客占有率,顾客保有与开发,重复购买率,与消费者对话等。它的目的说穿了就是要提高现有顾客的忠诚度,以极大化顾客的终身价值。因为只要顾客忠诚度成长5%,就可以创造25%到85%的利润增长。 时代在变迁,商品供不应求,产品行销是供应导向,这已成为过去。商品供大于求,产品行销是需求导向的服务业的时代业也即将结束。未来将会进入体验营销的时代,是一种以顾客为导向的产品行销时代。一位做过直销的朋友讲了一段他做直销的体会:做直销在于直销之外是做人,直销是助人自助的事业别人不能成功就谈不上您自己的成功。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理想,不要精神丰富但口袋空空的连吃饭都问题。我都快饿死啦,还叫我干革命能行吗? 我觉得做直销要从公司、产品、制度三方面来考虑。公司有实力,有发展潜力。我希望找到一个永续经营稳健发展的公司。产品好有效果,价格实在。消费者有口碑能重复购买,适应面广。制度人性化,操作不会太吃力。你推荐一个合作伙伴你就增加一份责任。不是把人圈进来了,到最后把自己的人脉伤了,自己也受伤了。我希望的是自己成功了,别人也能得到幸福。这真是很多直销人的心声啊。 有好多打着直销旗号,做非法销售的企业非常多!大家一定要去商务部管理系统查询! 弊端 产生的问题 很多做过直销的朋友都有过这样经历:听了某人讲了奖金制度,看了产品示范,或者参加某些大型会议后,发现直销有如“天堂”,有如“世外桃源”。看看自己的现实,想想自己的梦想,再听听直销老前辈所描绘直销带给他们的美好生活,就奋不顾身的投入直销事业。结果,小部分人成功了。可是,更多的人是在直销里弄得伤痕累累。从事不正当公司,受伤是必然的。可是为什么从事正当的,口碑非常好的公司,也有许多人受到了伤害呢? 直销是制造业时代的产物制造业时代产品供不应求,产品行销是供应导向,好的产品加上好的行销方式就能引领市场。直销对于制造业时代来说有很多优点,所以直销应运而生,配合了当时的时代。可是时代不一样了,产品行销已经由供应导向进入需求导向。未来将会进入顾客导向。直销存在的很多缺点将会使直销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人说:“直销是未来最大的趋势阿”。没错,直销的“直”是未来最大的行销趋势。可是直销的“销”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传统缺点 传统直销有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虽然直销省去了传统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但是直销公司的产品一点都不便宜。公司要保证直销商的利润,才能调动直销商的积极性。这样就必须把产品的价格拉高。而直销商要把高价的产品推销出去,就要把产品神化,甚至把公司和直销都要神化。消费者发现事实并不如直销商所说的那样,就必然会埋怨。经营者发现直销也并不是别人神化的那样,或者发现许多不好的内幕,他们就会受到伤害。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世界上95%的人不喜欢推销,而99%的人不喜欢被人推销。这是直销的“销”字致命的缺点。直销商在向顾客推销产品或事业机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防备心理,先放一堵墙,以免受伤害。即使买了产品也是给面子而已。以后多找他几次,就开始躲着你。你再找他,就会跟你说,什么事都能谈,就是不能谈直销。很多放弃直销的人,就是很难过这一关。有人问:不销售哪来业绩啊?人的天性不喜欢推销,但人的天性喜欢消费。产品要卖出去不一定要推销啊。 (3)必须送货。 直销商不但是高级推销员,而且还是高级送货员、收款员,更是消防队队长(团队成员出问题了要去“救火”)。当有一个很好的顾客牙膏用完了,要求送一支牙膏给他,那送还是不送呢?不送吧,会丢失一个很好的顾客。送吧,花车费不说,还要花时间,花精力。这些送货的时间和精力可以用来做多少更有价值的事情啊。而且有时候把产品销售给老朋友的时候还不好意思开口要钱,出现了欠款,待账的问题。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囤货虽然不是公司和直销商的本意,可是有些领导人会误导直销商囤货。而直销商为了冲业绩,冲奖衔,就会囤货。如A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冲奖衔,把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货囤在家里。而N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考核,被迫囤货。有人说卖得出去叫备货,卖不出去才叫囤货。这句话对。可是很多人囤了货是卖不出去的,资金积压,只有削价出售。削价就会造成市场混乱。我就认识一个在网上批发A公司直销商的囤货产品。他5.4-5.5折从这家公司的高聘那里买进他们的囤货产品,再以5.8-5.9折批发给销售人员(一次批发的量都在几万到几十万),销售人员再以6.5-7折卖给消费者。这样他们也能一个月赚几万块。这对那些守规矩的直销商是多大的伤害啊。不但要面对削价竞争,还可能会面对不知情的顾客的指责,别人打那么低的折,你打那么高的折,说你赚他太多。实属冤枉。如果直销商货卖不出去,就要亏一大笔钱。在广州番禺,有一位某公司的直销商,家里有钱,为了冲业绩,囤了几十万的货。旧装的蛋白粉没卖完,新装的蛋白粉上市了。旧装的卖不出去,又吃不完,就用来喂家里的小狗,小狗吃了毛色长得特别漂亮。真是可笑可悲啊。所以很多直销商在此受伤不浅啊。 (5)业绩压力。 业绩压力有好有不好。好处是迫使直销商努力工作,但是直销的很多弊端也是由业绩压力产生的。在直销的环境里,很多人都很开心,但那是忙得很开心。做直销的目的是为了有钱有闲,可是在业绩的压力下,压得直销商并不能闲。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用正当的途径完成不了,就会用很多不好的方法去完成,直销的问题也由此产生。以上五点,不但让直销商的金钱、心灵、信誉、人脉受到了伤害,而且还会伤到别人。 两大严重问题 直销模式 除了以上五大缺点,传统直销还有两个很严重的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 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做直销的朋友你们想想,你们的顾客每个月都会重复跟你购买产品的有多少。如果每个月的顾客续购率达到25%,那已经是不得了了。这不是产品不好,公司不好,或直销不好,而是没有一套留住顾客的系统。消费者是不忠诚的。消费者只会做给自己最多利益的事情。假如你刚进入一家直销公司,把产品8折卖给顾客,因为你刚加入奖衔不高,打8折你已经没赚他钱了。可是这顾客发现有人7折就卖给他,你说他还会8折跟你买吗。如果你也打7折,那你就要亏钱了。假如同样是8折,顾客也会跑去跟另一个关系比较亲密的买。消费者只是消费产品,他不会在这家公司得到任何好处。如果发现有更好的产品,就会跑去买别家公司的产品,顾客就会这样不断的流失。 发展历程 直销行业进入中国已经近2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直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直销在中国发展经历过忐忑与曲折,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史 一、我国直销经营的产生及立法进程  直销经营方式于2世纪9年代初期导入我国,其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兴起阶段(199年-1993年)。199年11月,我国境内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经营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直销经营方式正式进入我国内地市场。由直销人员上门讲解并推销商品的方式,引发了社会对这一新型营销方式的关注。雅芳公司的进入和初期经营的成功,起到了较强的示范作用,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其他国外直销公司紧随其后,从1992年开始以独资、合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效仿。  第二,混乱经营到初步规范阶段(1994年-1997年)。随着直销经营的进入,直销形式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和“金字塔诈骗”活动。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从事传销的企业绝大部分属非法经营。这些企业既不注册,也没有规范的营销手段,多数是通过层层“拉人头”,或者以离谱的高价强行销售产品,有的甚至利用直销进行诈骗、帮会和迷信聚集等活动,对社会稳定和治安造成严重影响。有的非法传销组织以“快速致富”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对此,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直销经营中出现的混乱现象予以规制。尽管如此,传销经营中的混乱现象和大量的非法欺诈活动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第三,禁止传销及部分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阶段(1998年以后)。由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监管手段尚不完善,居民消费心理还不成熟,对直销方式不甚了解,加上部分人快速致富的愿望迫切,导致许多人受骗上当,给非法直销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面对日益严重的非法传销活动给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危害,我国政府果断地采取了严厉的禁止传销措施,于1998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同时,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美国的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为店铺经营加雇佣推销员的方式经营。2年后,又先后发布了一些《通知》和《规定》,对转型企业行为加以规范。2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国内非法传销和相关的欺诈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开放直销市场及直销法规正式出台阶段(25年9月)。根据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和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及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我国加快了直销立法的进程。于2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和直销立法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我国曾经出台的直销法规、规章 到24年底为止,我国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的规范和管理直销经营活动的法规主要有: 1994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指示制定并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办[1995]5号),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一律停止批准、登记注册以传销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正式批准41家企业可以进行传销;  1997年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传销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对传销营销方式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立法上的突破;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号),对传销(包括直销)活动加以全面禁止;  1998年6月18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455号),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凯等1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经营;  2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55号);  22年2月,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字[22]31号)。 风雨路 直销刚开始进入中国内地时的定位是“兼职经理”,恰好和当时中国老百姓本职工作效率比较低,又急于想增加收入的心理不谋而合。  “1993年我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直销的书《中国,迎接直销风暴》。没想到后来直销在中国真的可以用一场风暴来形容!”当本刊记者就直销理论在中国引入和应用这个话题采访最先将直销理论引入中国的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本刊社长杨谦时,他颇为感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销理论和实践的南橘北枳,使得直销在中国的发展一路是非不断,是中国市场上最具有争议性的营销理论。杨院长打趣说:“你们只要刊登有关直销方面的内容,杂志一定卖到脱销。” 业绩 2012年,中国各类直销企业有2多家,2011年销售额已经达到14亿元,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更有望突破3亿。 关于传销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 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 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 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 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 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 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 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 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 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 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
展开

直销销售工资

详情
月收入平均值
¥9,547
高于平均值占比
0%
月收入中位数
¥9,629
近一年趋势
下降
整体分布
历年变化
最低:¥2,001
最高:¥79,850
*直销销售在全国的平均月薪为¥9,547,中位数为¥9,629,其中¥7k-12k工资占比最多,约51%。

直销销售就业

详情
同比上月,人才热度
+5.44%

直销销售招聘

详情
同比上月,职位数量
+0.6%

直销销售面经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