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艺创作;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组织体育赛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