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佛山分行违法遭罚 未合理审查交易单证真实性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7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网站于近日公示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表(佛汇处〔2020〕2号)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佛山分行”)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的附件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和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