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和需求部门主管副总经理13分;其他副总经理均10分;需求部门经理8分(若需求部门经理和直线经理为一人时,评分权重则为:公司总经理和需求部门主管副总经理14.6分;其他副总经理均为11.6分;需求部门经理不再打分);人力资源部经理(面试考察团抽取其他人员)8分;咨询公司8分。纪检监察代表和员工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不参与打分。
(4)面试采用实名制打分,评分规则及打分表由省公司统一制定,纪检人员及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测评打分表进行现场密封。
(5)招聘工作小组及招聘监督小组负责面试成绩的汇总统计,党群工作部将面试成绩封存留档。
3、直线经理评价10分。
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的经理进行打分。评分权重为部门(或县分公司)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6分,副经理(含下设中心主任)4分。如无副经理则正职经理权重为10分。
4、民意测评10分。
(1)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室)或中心员工进行打分,必须由本人打分,不得授权他人打分。本单位参与招聘的人员不自评,也不给其他人评分。具体人员范围: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出勤率)80%以上的人员进行测评。
(2)计分规则:在所有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剩余人数的平均分作为民主评议的最终分数。...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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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以后的工作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