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新发证),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具体要求告知如下: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等共390立方米∕日处理后排入金沪路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口为1个;二、雨水排入金沪路市政雨水管网,接入口为1个;三、项目内应雨污分流;餐饮废水须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生产相关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共同排放;排放污水应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应加强该项目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依法接受浦东新区水务局及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的排水监督检查;五、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0日前办理续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