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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水产品、鲜肉、粮食、鲜蛋、未经加工干果及坚果、五金交电(不在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日用品、塑料制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工艺品、玩具、土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