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文化体育用品、服装、日用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金属制品、家具、家用电器;物业管理(领取营业执照后,须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办理审批);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企业形象策划;策划创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图文设计;数字内容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