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摄影器材、服装;文艺创作;广告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婚姻服务(不含涉外婚姻介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电脑图文设计;销售摄影器材、文具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