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销售食品;销售钟表、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日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食用农产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