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保障组织;文具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