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911101051016380037
许可内容:
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9-26
决定文书号:
京环审固字﹝2022﹞0410号
许可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批复
许可机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2-11-23
决定文书号:
朝环保审字﹝2022﹞0009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送我局的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李家坟6号内,申报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筑面积7500.02平方米,年拆解报废车辆36000辆。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在全面落实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拟建项目生产生活使用清洁能源。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相关规定。 三、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相关规定。 四、拟建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要采取妥善的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朝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告》(朝政发〔2014〕3号)的相关标准及规定。 五、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妥善收集,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固体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六、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七、拟建项目须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有关要求预留采样口、监测孔及配套监测平台。 八、拟建项目变更、改、扩建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九、拟建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环保验收。 十、拟建项目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十一、拟建项目须按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许可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2-02-22
决定文书号:
京朝一税许准﹝2020﹞11074号
许可内容: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0-11-03
决定文书号:
京环审固字﹝2020﹞0193号
许可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批复
许可机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0-08-07
决定文书号:
京环审固字﹝2020﹞0020号
许可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批复
许可机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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