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推广;制造:中空玻璃及附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水暖器材、暖通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暖通设备的研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