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贵金属材料、黄金、铂金、K金、白银制品、钻石及珠宝玉石和珠宝首饰的技术开发、设计与购销;已退出流通领域内的货币、工艺美术品、收藏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邮票、钟表、字画、工艺礼品、办公用品、包装用品的设计与购销;供应链管理;经营电子商务;会议、展览策划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