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芜市监食生﹞许字﹝2021﹞第059号
许可内容:
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食品类别为茶叶及相关制品,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决定对茶叶及相关制品准予行政许可,并向你(单位)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434020805180)。
许可机关: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文书号:
环验[2017]122号
许可内容:
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制罐、包装生产线项目位于芜湖市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岳山村,项目占地面积5689平方米,建有2栋厂房,其中2#厂房对外租赁。1#厂房内新建一条制罐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冲床、剪料机、焊接机等设备。包装生产线为原项目所有。项目建成后实现全厂年产茶叶罐100万套,包装茶业25吨。该项目总投资702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4.6万元。项目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建成完工。n二.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制罐、包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环内审[2015]191号)。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n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如下:n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经现场勘察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且污水用于农业生产,不外排。n噪声:噪声源为剪料机、冲床、封罐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项目选用基础减振和隔声措施,并经过厂区内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由监测结果可知,各测点昼间Leq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限值要求,噪声达标排放。n固废:废铁皮、纸板统一收集外售;不合格产品、茶叶粉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n通过对上述资料的审阅,我局认为安徽省芜湖市清福茶业有限公司制罐、包装生产线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公司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nn三.建议和要求n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保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n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治理不得直接向水体排放。n3、租赁企业需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许可机关: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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