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环验[2017]49号
许可内容:
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铃木汽车芜湖4S店建设项目位于芜湖市弋江北路汽车园10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5777平方米,建筑面积5131平方米,建成后主要提供汽车销售、汽车保养和驾驶培训等服务。项目新建2F维修车间、展厅、综合楼等。实现年销售汽车2000辆,年维修汽车2000辆。因项目调整,已将汽车维修的焊接、烤漆车间统一归入奇瑞维修车间,故本次验收属于阶段性验收。该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8.8万元。项目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2年4月建成完工。n二.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铃木汽车芜湖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环保局于2011年11月1日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n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及采取的措施有: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汽车清洗废水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进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该项目目前只有销售和汽车保养,维修以及焊接和烤漆统一归入到奇瑞维修车间,少量汽车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噪声:该项目噪声源来自汽车保养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等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n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监测,该项目废水、废气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各测点昼间Leq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限值要求,噪声达标。固废:废旧汽车零部件,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n通过对上述资料的审阅和现场检查,认为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铃木汽车芜湖4S店建设项目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公司上述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nn三.建议和要求n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保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n2、强化各类危险废物及固体废弃物在暂存、运输及最终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各项规定。n3、待建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许可机关: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7-03-22
决定文书号:
340200000119644
许可内容:
企业名称:芜湖广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西至弋江北路、北至弋江北路汽车园10号地块,负责人:徐晓雯,注册资本:208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品牌汽车除外)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
许可机关:
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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