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金寨汉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文书字轨:﹝金税﹞许变准字﹝2022﹞第﹝147﹞号
许可内容:
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决定日期:
2022-03-28
决定文书号:
金环审﹝2022﹞9号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来的《汉能纺织科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20-341524-17-03-027616),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用地面积约43亩。主体工程新建厂房约20000平方米,改建厂房约9200平方米,布设700台喷水织布机,配套建设办公区等辅助、储运、公用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不低于35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化纤布2300万米的生产能力。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织造废水依托嘉盛浙商纺织园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2、施工期应采取封闭围挡、硬化道路、堆场遮盖、密封运输、使用商砼、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及大风、预警天气停止作业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3、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场界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确保厂区边界噪声达标。4、建筑垃圾定点存放,及时回填或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危废库需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危废管理、处置情况及时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5、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6、加强风险防控,避免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7、按环保要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及标志牌。三、项目建设要按照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充分落实环保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前应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四、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对汉能纺织科技项目加强现场监管。
许可机关: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决定日期:
2022-02-07
决定文书号:
740564000074
许可内容:
同意你单位兴建人防工程****平方米.
许可机关:
金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1-05-28
决定文书号:
341524202100021
许可内容:
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机关: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1-04-13
决定文书号:
91341524ma2n31kh71
许可内容: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许可机关:
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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