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蚌埠联华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蚌安监许准字(2016)第64号
许可文件名称
-
有效期自
2016-06-01
有效期至
2019-06-01
许可机关
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许可内容
氢(压缩的)、乙炔、氧(压缩的工业氧、压缩的医用氧)、空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氦气(压缩的)经营销售(无仓储、无门店);氩气(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分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