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039042754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6-09-12
有效期至
2021-09-22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核发“远雄徐汇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9042754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
二、准予“远雄徐汇园”项目产生的污水(378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斜土路(1个排放口)、茶陵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