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
1、拉丝机北侧配电箱箱门与箱体未进行等电位电器连接。2、拉丝机料仓用木垫木做支撑,不符合规范。3、生产车间东门北侧照明配电箱防护盖损坏。4、生产车间东门应急照明灯有棉帘遮挡。5、灭火器未配备安全责任人,未执行“三定”管理,未落实检查维护保养记录。6、成品车间电动葫芦停用未挂停用标识。7、成品车间西侧电缆沟封堵不严。8、成品车间西侧低压配电箱箱门与箱体未进行等电位电器连接。9、成品车间北侧低压配电箱进线未穿管保护。10、成品车间打包区域有一具灭火器胶管断裂。11、生产车间缺少应急疏散标识。12、未建立自然灾害排查治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