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青岛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涉农事务水保准字〔2022〕016号
许可文件名称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自
2022-05-16
有效期至
2027-05-16
许可机关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2年4月2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书《书香世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书香世家》生产建设项目,申请材料齐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签署的技术评审意见、修改说明签署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许可。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89h㎡及防治分区和措施安排,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2%以上,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渣土防护率达到95%以上,表土保护率达到92%以上,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22%。(三)基本同意项目挖填土石方量。本项目已于2020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竣工。该为已建项目补报方案。(四)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768.4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措施投资676.16万元,新增措施投资92.33万元。其中新增临时措施费3.46万元,新增独立费41.48万元(建设管理费13.59万元、科研勘测1.80万、水土保持监测费26.0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3.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23800万元。二、请你单位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实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三、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资料向社会公开并报胶州市水利局备案。四、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