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源能智创(江苏)半导体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苏行审环评〔2020〕40592号
许可文件名称
关于对源能智创(江苏)半导体有限公司扩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有效期自
2020-05-11
有效期至
2025-05-10
许可机关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许可内容
源能智创(江苏)半导体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玉山镇南淞路111号8号房,投资180万元,扩建实验室用于自产设备的配套测试,产品、产能不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三、VOCs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应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七、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审批意见抄 送: 高新区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