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昆环建[2018]1267号
许可文件名称
环保主管部门批文
有效期自
2018-12-05
有效期至
2023-12-04
许可机关
苏州昆山市环保局
许可内容
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玉山镇汉浦路1999号2号房,资4500万元,异地扩建手机摄像头模组生产线和手机摄像头3D模组生产线,年产手机摄像头模组6000万片、手机摄像头3D模组12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使用可能产生含氮磷生产废水的原辅材料。二、本项目新增工业废水67500吨/年,经处理后回用60750吨/年,6750吨/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纳入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焊锡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七、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审批意见抄 送: 高新区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