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人工造林;森林改培;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