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