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秦余春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秦余春
法定代表人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69.7491%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6.606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0%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25.259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0%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3.137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4(持股比例:2.165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5(持股比例:1.04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9.800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6(持股比例:0.718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9.800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7(持股比例:0.208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972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8(持股比例:0.143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972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9(持股比例:0.086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1154%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0(持股比例:0.086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54%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1(持股比例:0.062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9823%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2(持股比例:0.059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1154%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3(持股比例:0.059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54%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4(持股比例:0.04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9823%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5(持股比例:0.041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96%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81.82%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3.914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路径16(持股比例:0.028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96%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855%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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