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摄像服务;平面制作;网页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庆典礼仪服务;模特经纪;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玩具、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图书(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