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深圳鲲鹏建信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深圳市鲲鹏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深圳市鲲鹏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深圳鲲鹏建信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33.1754%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3.024%)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9.5437%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1754%
深圳鲲鹏建信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径2(持股比例:0.0757%)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0.2282%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1754%
深圳鲲鹏建信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径3(持股比例:0.0757%)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2282%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1754%
深圳鲲鹏建信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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