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苏州税三分﹞许准字﹝2020﹞第﹝6518﹞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1-10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c661650b905245e69f3f6a9305b47f45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0年11月10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0年11月10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