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环证审2019—19
许可内容:
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在用8台工业固定X射线探伤装置,用于工业无损探伤,工作场所分别位于公司厂区1号、2号厂房内。单位前期已向市环保局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皖环辐证[B0113]),系使用II类射线装置。现单位法人代表由黄兴华调整为陈明贵,联系电话:0553-5761066,其它信息不变,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经审查,证书编号仍为(皖环辐证[B0113]),发证日期2019年3月12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6日。
许可机关: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19-03-12
决定文书号:
环证审2017—37
许可内容:
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在用8台II射线装置(其中1号厂房内1号探伤室含1台PACK-360CP225型实时成像系统,2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2号厂房旁2号探伤室含1台XXG-3005型X射线探伤机、1台XXG-3505型X射线探伤机、1台XXHZ-3005型X射线探伤机、1台XXHZ-3505型X射线探伤机、1台XYD-4210/3型X射线探伤机),用于工业无损探伤。公司前期已取得省环保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皖环辐证[01693]),工作场所负责人为曹善厚。联系电话为0553-5761066,其他信息不变,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经审查,拟核发证书编号为(皖环辐证[B0113]),发证日期2017年11月27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6日。
许可机关: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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