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暖通设备、消防设备、水泵设备、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空调、空气环境治理设备、除尘设备及环保设备的安装、销售及维护;承接环境治理工程、净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环保工程设计、环保项目咨询;环保设施运营;销售:环保设备、水处理制剂、管材、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