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李金玲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李金玲
法定代表人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100%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9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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