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六银保监复﹝2021﹞57号
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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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1-05-08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
许可内容
你分行《关于核准史磊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银合发〔2021〕15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史磊中信银行六安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二、上述核准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报送任职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