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李连准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李连准
法定代表人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100%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100%)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