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丹东恒兴铸造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丹震防〔2016〕2号
许可文件名称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有效期自
2018-11-30
有效期至
2018-11-30
许可机关
丹东市地震局
许可内容
关于丹东恒兴铸造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工程场址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意见 丹东恒兴铸造有限公司: 丹东恒兴铸造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振安区同兴镇龙母村四组,新建两栋楼房,占地面积1306平方米,建筑面积130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2米。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该项目工程场址抗震设防要求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表水平动峰值平均加速度值为0.15g,对应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供抗震设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