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不含砖、砂(沙)石生产、加工)、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防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绿化苗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不可作为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不可存放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