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安装;软件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从事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件和电子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的批发与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