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影视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影视文化项目开发;影视服装、道具、影视器材的租赁;影视传媒软件的技术开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园区管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艺创作;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电影制作;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影视文化活动策划;影视策划及制作;电视节目策划及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影视发行。网络文化经营;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