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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宝马新5系汽车内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宝马新5系汽车内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及《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承诺书》收悉。经审查符合沈阳市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项目办理条件,现予以批复如下:一、根据辽宁万尔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你单位所做的承诺,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该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你单位要提前一个月到我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者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具体管理级别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执行。如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不得排污。四、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告表》和你单位所做承诺开展实质性审查,出具实质性审查意见。对实质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环评报告表中存在的问题,你单位应在出具实质性审查意见前予以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报告表作为环评文件报批稿最终版纳入日常管理。五、如建设项目实质性审查后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我局依据实质性审查结果,撤销审批决定,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