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浦水务许﹝2023﹞1852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8-01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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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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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一、许可意见(一)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华夏东路厂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华夏东路685弄58号,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经审查,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川杨河,水质为Ⅲ类-Ⅳ类,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取水口位于E121°39′19″,N31°11′55″。....(六)自取水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本工程取水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七)在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八)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九)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