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手机及配件、汽车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净水设备、建筑材料、服装、鞋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橡胶制品、环保设备、消防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陶瓷制品、皮件制品、化妆品、机电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以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交易、不得开展违反金融法规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