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1月08日);文化艺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投资咨询、策划创意服务;个人形象包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产品设计;投资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摄像服务;礼仪服务;项目投资;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台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