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深圳市共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22207022430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BL202;法定代表人:刘玉成;成立日期:2003-11-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2-04-21
决定文书号:
深罗水许字第22040012号
许可内容:
准予其在许可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
许可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22-01-25
决定文书号:
22105441981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BL202;法定代表人:李振;成立日期:2003-11-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01-08
决定文书号:
深罗环批﹝2019﹞025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单位《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附件的审查,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四路4号清水河仓库区2栋二、三、四楼进行改扩建,同时对该项目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按申报的生产工艺从事汽车维修(含喷漆、烤漆),主要工艺为拆卸、检测、钣金、维修、焊接、补灰、打磨、喷漆(烤漆)、装配、检测。如改变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须另行申报。 二、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相应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颗粒物执行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50-2015)第Ⅱ时段标准,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四、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五、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六、该项目不得使用油性漆进行生产,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七、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八、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按规定接受环保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许可机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10-12
决定文书号:
21903436458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四路4号清水河仓库区2栋二、三、四楼;法定代表人:李振;成立日期:2003-11-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08-16
决定文书号:
深罗水许字第1904024号
许可内容:
深圳市共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许可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19-02-03
决定文书号:
[2016]第83920810号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br>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四路4号清水河仓库区2栋二、三、四楼<br>法定代表人:张锦雄<br>成立日期:2003-11-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6-01-04
决定文书号:
A187870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四路4号清水河仓库区2栋二、三、四楼;法定代表人:张锦雄;成立日期:2003-11-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0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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