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2022-09-08第八章.公司党组织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第二十三条公司党组织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和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第二十四条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二)财务预结算和重大投融资方案;(三)重大投资项目2、技术改造方案和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五)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七)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八)其他需要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